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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级有待“进行分类评级”
来源:中国信用网 www.cn-xyw.com  时间:2010-6-17 发布人:admin

    对于信用品种而言,评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估值指标。不过,从现实的情况来看,这种相对简单的分类可能不一定能真实说明债券的信用特征和违约概率。
  从国内特殊的信用体系和经济现实来看,要想真正搞清一个或者一类企业的违约可能是非常困难的。和比较成熟的短融券相比,企业债券的评级显得标准化不足。相近的企业,不同的评级公司给出的评级有着非常大的差异,而一些发行人非企业化的背景和运作方式也让投资者无法按正常企业的评分标准去看待。另外,此类评级还会受到债券发行政策等行政性变化的干扰,大大影响了评级的有效性和实用性。种种这些因素,导致企业债券很难只按评级来进行有效果的定价。例如,对于目前发行量最大的城投类债券而言,虽然有些企业基本面类似,但背后所代表的信用体制和经济实力却天差地别。而地方的金融生态也是完全不同,如江浙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财政经济实力差异巨大,平均贷款的违约率也十分不同。这样,就算拿到一样的评级也无法代表相同的信用等级,也不应该得到一样的定价。
  建议评级机构可以对企业债分为一般企业和城投债券进行单独评级,把城投债券分离出一般的评级体系,按地方经济实力、财政能力、企业对地方经济的重要性几个方面进行分类评级,从而最终能真实体现企业显性和隐性的信用水平。这样,不但对信用市场的发展是一个促进,对真实反映中国地方财政隐性负债也是一大贡献。